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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人民检察院三项措施提升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监督质效
2024-04-1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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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人参与国家管理和从事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由公安机关执行。为进一步监督规范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近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责,针对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环节常见的文书衔接不畅不能按期执行、宣告程序不规范甚至缺失、日常监管考察不到位执行虚化等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对辖区内派出所进行走访排查,梳理监督线索3条,口头提出整改意见5条,切实监督公安机关规范对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全面排查,确保剥夺政治权利被执行人员底数清、台账明。检察人员依托数字检察监督模型,事先向社区矫正机构、法律文书裁判网获取监督数据信息,有针对性的直接查阅交付执行犯罪人台账资料,现场核实各派出所收到的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收到时间、是否进行宣告和考察等监督事项,人工对比掌握的案件信息,发现有部分执行机关存在收到法律文书滞后、未及时登记造册、未按规定告知罪犯等问题,检察人员要求派出所加强与审判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联系协作,及时获取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明晰权责,确保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到位。建议派出所落实专人负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工作,责任到人、明晰权责,避免因工作衔接不畅、业务不熟悉等导致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缺位的情况出现。通过查看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的监管台账、档案、报告,了解罪犯的居住、从业、流动等情况,发现存在监管台账不完整、档案不规范、报告不及时等问题,检察人员要求派出所加强对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做好监管记录,定期报告。

  三是加强指导,帮助提升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能力。检察人员在开展检察法律监督过程中,建议对从事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的民辅警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民警对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重要性的认识,并现场指导做好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的接收、宣告、解除、监管等具体业务工作,针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犯罪人的选民资格审查情况,检察人员向犯罪人所在村(社区)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未及时提供被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名单、未及时宣告罪犯恢复政治权利等问题,要求执行机关加强与基层组织的配合,做好资格审查,防止剥夺政治权利犯罪人违法参与选举和被选举。

  下一步,彭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踪监督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情况,协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构建协作机制,依托数字赋能,实现信息共享,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提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质效,维护好刑罚执行活动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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